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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如何批判解释学与实证主义(科学主义
时间:2024-12-23 20:41:02
答案

研究哈贝马斯,一般都是首先介绍他的认识论,接着不是捎带就是略微提及,或者干脆忽略其方法论。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原因很简单,哈贝马斯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融为一体的。他最初崭露头角,靠的就是其方法论。正是因为他建立起了一套以批判和反思为核心的完整的方法论,他才能成功地论述其具有人类学倾向的认识论,从而为他的交往理性和文化现代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批判理论对抗批判理性论 哈贝马斯的方法论,首要一点是“批判”。根据目前所见到的有关哈贝马斯的研究资料,大多对把这种批判方法追溯到法兰克福学派(霍克海姆的传统理论/批判理论)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看法持赞同态度。 在1961年德国社会学大会上,阿道尔诺和波普尔分别代表批判理论和批判理性论就社会科学的逻辑作了专题发言。两人的观点针锋相对,南辕北辙,由此揭开了两派之间关于实证主义问题的论战序幕。在这里,我们想着重交代批判理性论的社会科学逻辑观,并通过陈述批判理论对它的批判来揭示二者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以及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批判理论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实际意义。 批判理性论一方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波普尔和阿尔贝特(Hans Albert)。同阿道尔诺和哈贝马斯一样,他们也是师徒俩一起“赤膊上阵”。有所不同的是,批判理性论的主要观点基本上都是出自波普尔,阿尔贝特只是在极力维护,而未能像哈贝马斯那样对老师的观点作进一步的发展和深化。因此,哈贝马斯后来虽说是直接面对阿尔贝特论战,但他的矛头仍是针对波普尔。 关于波普尔,仅从人们简介其主要哲学思想中,就能看出点问题。比如,A·弗卢的《哲学词典》就称他是“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哲学译丛》1983年第4期)。而他的哲学成就也被截然分为两块,一是在自然科学领域的所谓科学划界问题,二是在社会和政治哲学领域里对相对论和历史决定论的批判。其实,后者是他的自然科学划界论的具体运用。在波普尔的理解中,社会科学只不过是自然科学的翻版。世界观如此,方法论更是这样。 波普尔提出了27个命题,集中阐述其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观点,这里我不可能就波普尔的命题展开详细论述,只想突出其中的几个概念,来和批判理论对照分析。首先是所谓的试错法。这是波普尔科学逻辑中的关键。波普尔认为,科学真理不能证实,但可以证伪;同样,科学真理的发现逻辑也不能确定,只能试错。可证伪性和试错法成了科学的标志。这就涉及到了真理观。真理概念对于波普尔的批判主义是必不可少的。可以看出,尽管波普尔把传统认识论的认识逻辑来了个彻底颠倒,但他仍坚守传统的真理观。在他看来,所谓“真”,就是“一个阐述与事实一致,或者符合事实,或者事情正向它所说的那样”。(《哲学译丛》1985年第1期,第25页)这是一种绝对的和客观的真理概念,说穿了,它和康德的真理概念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一种符合论的真理观,强调主体和客体的一致和符合。其前提是必须有一个堪称是客观的客体。主体的认识只是对客体的客观性的一种附和。而这种真理观正是批判理论所要破除的。哈贝马斯对传统认识论的革新之处就在于把真理的获得由主体与客体相一致的结果变成了主体与主体取得共识的产物。 再一个核心概念是客观性。波普尔认为,科学的客观性是存在的,但它不取决于科学家的客观性,而只在于使科学家的理论处于不断经受批判的传统中。表面上看,波普尔也承认客观性并非没有价值判断,这点似乎和批判理论并不冲突。但是,波普尔要用这种客观性统率一切科学领域,包括社会科学领域,实际上就是把自然科学模式再一次推广到社会科学领域。批判理论则拒绝按照自然科学的模式来研究社会科学,强调社会科学的自律和自足。他们认为,人不像自然界的对象那样是研究的客体,对社会的认识仅靠认识是无济于事的,必须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由此,批判理论认为批判理性论陷入了实证主义的窠臼。 第三个核心概念则是批判。批判理论也好,批判理性论也罢,都号称自己所从事的是批判事业。那么,这两个批判概念之间究竟有何不同呢?其实,二者之间并无本质的差别,只有着重点的不同。也就是说,他们所主张的批判方法都是既针对主体的先验认识能力,也面向经验客体存在。但是,批判理论更多强调社会批判,而且强调对社会总体性的批判。批判理性论则不然,他们固然认识到批判得以可能,离不开一系列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但是,他们的批判绝不涉及到社会总体性,因为,他们认为,人的知是有限的。再者,二者的背景的确有所不同。具体而言,批判理性论更多的是依靠康德,把认识主体,即人的认识能力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批判理论则不然,他们也想向康德回归,但他们的出发点不是康德,而是马克思。因此,他们强调批判的实践意义和社会特征。 第四点牵涉到批判理论和批判理性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总的来看,批判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持肯定态度,尽管他们认为经典马克思主义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因而需要加以革新。相反,批判理性论对马克思主义是持彻底否定态度的,主要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否定。波普尔称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历史决定论,主要有三个缺陷:作为一种社会科学方法论,对自然科学方法的模仿缺乏批判性;按照历史决定论,历史作为一门科学,应该发现历史发展的规律;历史决定论是政治哲学,是社会改造的概念。(参见《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波普尔指出,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所导致的是一种乌托邦的历史哲学观。 批判理论则不然,他们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视为自己的出发点,并且把批判社会当作自己的首要任务。换言之,批判理论基本上继承了马克思的理论前提,并且用这个理论前提来检验现实社会,同时也用社会现实来对这个理论前提加以修正。很显然,波普尔对马克思主义持否定态度;而批判理论,特别是哈贝马斯基本上继承了马克思的社会进化观念,要求对马克思主义积极地加以发展。 下面我们想对以哈贝马斯为典型的批判理论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及其意义加以总结。首先,批判理论的历史思考和总体思考有助于消除科学之间任意划定的界限,也打破了社会科学内部的任意划界,为建立跨学科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案和总体性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奠定了基础。 其次,批判理论强调意识形态的积极作用。这就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意识形态批判奠定了基础。不过,这里要加以区分的是,批判理论强调的是文化层面上的意识形态,而非政治领域里的意识形态。为此,我们应当警惕这样一种倾向,即要求消解学术研究中的意识形态功能,过于强调学术研究的所谓自律性,置学术研究的社会关怀和政治关怀以及历史意义统统于不顾,使学术变成了游戏,研究变得彻底私人化。当然,强调学术研究的意识形态意义并非是要重蹈昔日“左”的覆辙,把学术研究纳入政治意识形态轨道,使学术成为政治的附庸,而是指学术研究必须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承担起社会批判和文化批评的功能,也就是说,学术研究必须发挥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 还有一点就是批判理论把弗洛伊德学说引入马克思主义,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上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哈贝马斯把弗洛伊德的精神病理学说运用于社会批判,建立了所谓的现代性的社会症候批判理论,也是一种综合性的尝试。 二、解释学的普遍有效性批判 哈贝马斯与伽达默尔之间的解释学之争构成了和实证主义论争遥相对应的景观。我们不能把批判理性论简单地说成是实证主义,但却完全能够把批判理论对它的批判归结为实证主义批判。同样,尽管我们不能随随便便地用相对主义来指称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但我们却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哈贝马斯对伽达默尔的批判是对相对主义的进一步清算,甚至可以说是对客观主义的进一步清算。 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对他的哲学解释学的基本特征作了详细的阐明和深刻的论述。所谓哲学解释学,是相对于传统解释学而言的。在伽达默尔看来,传统的解释学基本上都是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研究,因而仅仅是一门关于理解的技艺学;哲学解释学则具有本体论特征,探究的是“人类一切理解活动得以可能的基本条件”(《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 哈贝马斯对于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在很大程度上是持肯定态度的,而且,伽达默尔关于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对话逻辑的论述对哈贝马斯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在《论社会科学的逻辑》中,哈贝马斯甚至还用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来对抗维特根斯坦和温奇的语言哲学逻辑和社会科学理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就没有差异和冲突。冲突的焦点在于对“传统”和“语言”的理解。 伽达默尔曾专门为“权威”和“传统”正名。他认为,“传统”是一种权威形式,需要特别加以保护。“传统”和理性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对立。相反,“实际上,传统经常是自由和历史本身的一个要素。甚至最真实最坚固的传统也并不因为以前存在的东西的惰性就自然而然地实现自身,而是需要肯定、掌握和培养。传统按其本质就是保存,尽管在历史的一切变迁中它一直是积极活动的。”(同上书,第361页) 在伽达默尔看来,传统是一种先在,是给定的,我们可以习得并掌握。我们并不是在传统之外,而是在传统之中。“传统一直是我们自己的东西,一种范例和借鉴,一种对自身的重新认识”。(同上书,第362页)在精神科学中,“传统”的作用不可低估,它甚至构成了精神科学的真正本质及其鲜明的特征。伽达默尔把传统当作解释学的基础,在他看来,能够长期存在的传统和解释学是融为一体的。而解释学首先是在对传统所提出的、但在渐渐缩小的价值要求做出的反映中发展起来的,因而理解就无法越过解释者所置身的传统语境。 伽达默尔如此看重“传统”,这就难怪哈贝马斯首先要从“传统”这一概念向他发难。在《评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一书》中,哈贝马斯写道:“人们不能从理解在结构上从属于传统的这种特性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的媒介通过科学的反思不会发生深刻的变化。甚至,在连续起作用的传统中,不只是一个不受认识约束的、似乎可以获得盲目承认的权威在起作用;伽达默尔对在理解中使自身得到发展的反思的力量作了错误的认识。反思的力量在这里不会长时期地被由于自我解释而产生的绝对精神的假象所迷惑,并且不会脱离反思的力量赖以存在的有限基础。但是,当反思的力量看透了反思赖以产生的传统的起源时,生活实践的教义就会发生动摇。”(《哲学译丛》1986年第3期) 哈贝马斯反对伽达默尔把传统看作一个固定的实存的文本,反对主体对传统直接占有。他主张应当通过反思这个中介去接近传统,阐发传统,在主体与传统之间建立起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不过,有一点哈贝乌斯是肯定的,这就是伽达默尔和他一样对历史主义提出了批评,尽管他对历史主义的理解不尽正确。事实上,批判历史主义,这是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和传统的方法论或认识论解释学的一个最大的不同之处,也是解释学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飞跃。 理解离不开反思,没有反思的理解是独断的、非话语性的,因而有悖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在哈贝马斯看来,反思这种经验是十八世纪德国唯心主义留下来的永恒遗产,它既能证实,也能否决传统提出的要求。历史事件的实体性总是要受到反思对实体性的接受的限制。一句话,反思决定着历史,也决定着传统的历史效果。 哈贝马斯把反思分为三个阶段,即先验的自我反思、社会语言学的自我反思和历史反思。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致力于前两种反思,伽达默尔的解释学论述的则是第三阶段的反思。但是我们看到,伽达默尔把反思相对化和理想化了,因为他过于强调人类理解历史语境的相对性和有限性。 哈贝马斯批判伽达默尔对待反思不够彻底。由于传统不是我们要学会和掌握的过程,而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口头流传下来的语言,因此,哈贝马斯主张用意识形态批判来把代替哲学解释学所谓的逻辑学和修辞学,使解释学能够向深层次发展:“由符号构成的历史事件的客观性是不够客观的。解释学似乎从内部就撞到了传统联系的墙壁上;只要这些局限性得到了认识,解释学就不会长时期地、绝对地使用文化传统。把语言理解成为所有社会制度都依赖的一种元制度(Metainstitution),具有一种重要意义,因为社会行为形成于日常的语言交往中。”(同上)在哈贝马斯看来,作为传统的这种元制度,很明显又依赖于不能变成规范联系的社会过程。语言也是统治和社会势力的媒介,它服务于有组织的权力关系的合法化,因而可以说语言本身就具有意识形态性质。问题不是语言中包含着欺骗,而是用语言本身来进行欺骗。解释学的经验,就是要向人们说明语言对实际关系的这种依赖性。这样看来,解释学的经验就成了意识形态批判。 我们知道,伽达默尔追随海德格尔,把语言本体化。在他看来,语言不是生活在世界上的人类所拥有的装备。相反,语言是世界观。把握了语言,也就把握了世界。进入了语言,也就理解了存在,理解了世界。伽达默尔对语言的“真性”深信不疑。但是,在哈贝马斯看来,伽达默尔的语言观还有形而上学倾向,因为他没有注意到语言是面向现实的,语言在与现实的联系中并非完全透明的,而是具有极大的遮蔽性。这就需要我们在运用过程中首先进行去蔽工作,恢复现实的本来面貌。去蔽过程,就是所谓的意识形态批判过程。 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中,哈贝马斯看到了一种传统还原主义的倾向。也就是说,伽达默尔把社会研究还原成意义解释。而且这种意义只限于主观层面,假定文化传统无所不在。这样一来,社会过程被文化传统给淹没了,社会学不再研究社会演变,而是解释传统意义。哈贝马斯认为,必须打破文化传统的那种所谓独立性的表象,把它放到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关系当中加以考查。为此,哈贝马斯为意识形态批判设计了一个经验层面上的社会关联系统,从而把解释学的理解和对社会制度的解剖联系起来,实际上就是把意识形态批判落实到社会批判层面上:“社会行为唯一能够得到理解的客观联系产生于语言,也产生于劳动和统治。传统的事件就在劳动的体系和统治的体系中,使自己带上了相对性和局限性;传统的事件只有作为绝对权力才能同独立的解释学相对立。所以,社会学不允许被归结为理解的社会学。社会学要求一个关联体系。”(同上) 在哈贝马斯所设定的这样一个社会关联体系中,传统受到了语言、劳动和统治等三个方面的约束,因而再也不能无所不在。传统只有置身于与其他社会生活环节的关系之中,才能得到理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传统之外列举出世界观和行为的先验规则得以根据经验发生变化的种种条件。 至此,我们不难发现,哈贝马斯和伽达默尔的冲突各有所依。具体而言,如果说哈贝马斯可以归入黑格尔传统的话,那么,正如哈贝马斯自己所说,伽达默尔则属于康德主义,说得更具体一些,属于新康德主义。在哈贝马斯看来,由于受新康德主义的影响,伽达默尔对解释学的历史向度的理解也是很成问题的。 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中,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他对历史的重视。“效果历史”甚至构成了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核心概念。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任何事物一旦存在,必然存在于一种特定的效果历史中,因此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必须具有历史效果意识。但是,在哈贝马斯看来,伽达默尔的历史意识缺乏经验基础,形而上学味道太浓,因此,他无法看到,在传统事件的领域中,他必须始终把那种依据本体论的差异和没有媒介能力的东西设想为媒介物,即语言的结构和语言的结构从历史上看赖以发生变化的经验条件。这样,伽达默尔就隐瞒了以下事实:从实践上把理解和要理解的东西的解释学的基本观点联系起来的做法,使他不得不用实践的观点对历史哲学作假想的、先入为主的理解。 哈贝马斯在解释学的一些基本原则上是赞同伽达默尔的,否则他也不会把自己的理论称作“深层解释学”。与其说他对伽达默尔提出的是批判观点,还不如说他作了一些补充,共有三点,即意识形态批判、系统理论以及历史哲学。这里要强调一句,这三点并不是分散的,而是相互融合成为一个整体。甚至于,在很大程度上,它们共同构成了哈贝马斯社会批判理论的三个基点,并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分别展开了对精神分析、系统理论以及历史唯物主义的论述。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哈贝马斯的理论是如何有机地形成一个整体的。因此可以说,他对任何一种理论的阐发都是为了其整个理论框架服务的,同样,他又巧妙地把自己的整体理论框架运用到对其他理论的论述中。 三、走向一种深层解释学 在《解释学要求普遍有效》一文中,哈贝马斯指出:“哲学解释学不是规则指导下的实用技能,而是一种批判;经过反思式的决定带给意识有关我们语言的体验,这些语言体验是我们在运用我们交往能力的过程中,也就是靠在语言中的运动获得的。正因为修辞学和解释学是指导和训练交往能力的,所以解释学的反思可以吸收这方面的经验。”(《哲学译丛》1986年第3期)哈贝马斯对哲学解释学的理解中有两个关键概念,即“批判”和“自我反思”。可以说,它们是传统解释学乃至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所不具备的;也可以说,它们是哈贝马斯对解释学所作的创造性理解和补充。这两点不仅是哈贝马斯和伽达默尔争论的焦点,在很大程度上更是其整个方法论的基础。 就哈贝马斯的方法论而言,如果说对波普尔和伽达默尔的左右批判旨在“破”的话,那么,他的“立”的关键就在于对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的批判性重建。 熟悉法兰克福学派历史的人可能都知道,这一学派有一个传统,就是喜欢把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综合起来。霍克海默开风气之先,后来的马尔库塞和弗洛姆等更胜一筹。但是,和他的前辈有所不同的是,哈贝马斯比较看重弗洛伊德著作的方法论意义。他认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是一种科学的自我反思:“精神分析,作为一门要求从方法上进行自我反思的科学的唯一可以理解的例子,在我们看来,至关重要。随着精神分析的产生,弗洛伊德揭示了由研究的逻辑本身开辟的、从方法论上通往被实证主义抛弃的那个领域的可能性。”(J.Habermas:Erkenntnis und Lnteresse,Frankfurt/M.1991,PP.262-263) 哈贝马斯把精神分析理论当作一种有关扭曲交往的理论加以重建。根据我们的理解,重建大概可以分为三个步骤:1.破除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实证科学的外衣;2.把精神分析看作一种特殊形式的分析,进而把精神分析理论看作是一种深层解释学;3.把精神分析看作一种关于交往资质的理论。 在哈贝马斯看来,弗洛伊德的学说一开始就进行自我反思要素的研究。和皮尔斯、狄尔泰不同的是,弗洛伊德“不是一位以反思地着眼于已经确立了的科学学科中的固有经验的科学逻辑学家。相反,当他创立一门新学科时,他已对这门新学科的假想和前提作了反思”。(同上)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弗洛伊德学说的出现具有革命意义,是对现存科学逻辑的一次挑战。但是,弗洛伊德自己对此并不十分明了。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把自己的学说给误解了,也就是说,他对精神分析理论的理解具有唯科学主义色彩。 哈贝马斯指出,由于弗洛伊德一开始就囿于唯科学主义的自我理解,或者说,自我误解,所以,他陷入了客观主义。这种客观主义说到底和同时代的实证主义是一回事。因此,哈贝马斯认为,要想还精神分析的本来面貌,真正使精神分析理论成为一门崭新的人文学科,并且具有规范意义,就必须剔除弗洛伊德对自身的误解。 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从方法论上对弗洛伊德作了再阐发。他的这种阐发也只是一种解释,不存在对和错的问题,只有有效性的大小问题。他认为,弗洛伊德所建立的新学科的基本范畴、概念的构思,关于心理器官的功能联系和关于神经病症状形成的机制以及摆脱病理强制的机制的诸种假设,一句话,弗洛伊德的这种元心理学框架,首先是从分析情况和梦的解析的经验中提出来的。因此,他的论断同样也具有一种方法论的意义,不只是仅有心理学研究的意义。这就是说,弗洛伊德提出的基本范畴和联系不只是在受到特别保护的交往的特定条件下发现的。这种交往的条件对医生和病人双方来说也同样有可能对认识的条件进行分析。 哈贝马斯强调,即使弗洛伊德本人也没有忽视精神分析中的解释意向。因此,元心理学涉及的不是一种经验理论,而是一种元理论,确切地说,是一种元解释学,它阐明精神分析的认识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对此,哈贝马斯称之为一种“深层解释学”。 显而易见,在元心理学和自然科学、精神科学的方法论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它们处在同一个层面上,都把分析性认识的先验框架作为有组织的研究过程,同时也作为自我研究过程的客观联系来加以反思。所不同的是,在自我反思阶段上,精神分析的解释逻辑始终面向现实。哈贝马斯总结说:“自然科学方法论,在它的自我反思阶段上能够揭示出语言同工具行为之间的特殊联系;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在它的自我反思阶段上能够揭示出语言同互动之间的特殊联系,并且把这种联系作为客观联系来认识和以这种联系的先验作用来规定这种联系。元心理学研究的依然是一种基本联系:即畸形语言和行为病理学之间的联系。这时,元心理学以一种日常语言的理论为前提,这种语言理论的任务是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阐明符号的主体间性作用和语言的相互中介作用,以及使人门理解:对语言活动的语法的社会性适应,是个性化的过程。”(同上书,第311页) 作为一种特殊的解释形式,精神分析所消除的是疏漏和曲解。在哈贝马斯看来,这点具有系统意义和规范价值。因为,精神分析试图把握的符号联系,被内部影响肢解了。符号联系遭到肢解,本身就具有一种意义。要想理解这种遭到肢解的本文,就必须对遭到肢解的思想进行解释。在哈贝马斯看来,这是解释学的固有任务。因此,解释学不能把自己限制在语言学的工作方法上,而要把语言分析和因果分析的心理研究结合起来。 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就具有如上特点。纵观精神分析理论的整个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它势必会提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关于交往资质的理论。哈贝马斯发现,本我和超我在个性结构中的向度,显然与一种主体间性的结构的变形是相对应的,这种结构在无拘无束的交往中是显而易见的。弗洛伊德把这种结构模型当作元心理学的范畴框架,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结构模型还原为一种关于交往资质的扭曲问题的理论。 我们在哈贝马斯后来的一系列论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所探询的实际上就是要把有关个人由病态走向成熟过程的精神分析理论有效地应用到对社会发展的论述之中。因此,哈贝马斯把他的学说概括为“现代性的病理学”,也就毫不足怪了。单是这个称谓就已经充分地显示出了他的理论结构,特别是方法论结构与精神分析学说之间的亲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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