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可在多种行业中开展经营活动,包括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各类行业。具体行业分类如下:
1. 农林牧渔业;
2. 采矿业;
3. 制造业;
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 建筑业;
6. 批发和零售业;
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 住宿和餐饮业;
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金融业;
11. 房地产业;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 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
个体工商户定义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经官方核准登记,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家庭单位。个人申请个体经营需年满16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家庭申请则需户主具备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则无此硬性要求。个体工商户拥有合法财产权,包括对自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以及根据法律和合同享有的各种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若为个人经营,则由个人财产承担;若为家庭经营,则由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则由家庭财产承担。
- 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或未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优先以抵押的动产进行偿还。
- 第五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称为农村承包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