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百科-龙咔百科
> 百科 > 列表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
时间:2024-12-23 18:15:16
答案

医院正规分娩新生儿所需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及材料说明如下:

1. 确认新生儿姓名(尚未取名者无法办理)。

2. 递交以下材料:

出生医学记录(由接生医院提供);

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长填写);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生殖健康证(即准生证);

孕产妇保健册(在本院建档)。

3. 办证时间:

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 注意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定证件,一经签发,新生儿姓名不得变更,且需由新生儿父母中任意一方亲自办理。

若超过出生后三个月及以上才申请办证,则需额外提交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推荐
© 2024 龙咔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