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原告:
当事人被告:
事故发生于20xx年*月*日,被告z某驾驶货车在**线范县**乡**村路段不慎将原告S某轧伤。双方在法定代理人的见证下,就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签署了以下协议:
协议规定,被告z某需一次性支付原告S某总计xx元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火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护理费、残疾器具费、保养费、鉴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已过付xx元,余款在签订协议时支付xx元(附收款收据)。
本协议为本次事故的终局赔偿协议,被告z某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后,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原告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要求被告z某及车主承担额外赔偿。
协议签订并支付赔偿款后,原告方向法院撤回对被告z某及车主的起诉,诉讼费用由原告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生效,一式三份,原被告各执一份,法院备案一份。协议由代理人或当事人签字后即刻生效。
原告方:
被告方: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