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水优先
十六字治水方针中的“节水优先”,强调以节水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作为治水的首要任务。这要求我们在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从源头到末端,都要实施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空间均衡
“空间均衡”是指在水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下,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调配,实现水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平衡。这要求我们综合考虑区域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需求,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地区间水资源利用的协调发展。
三、系统治理
“系统治理”强调的是对水资源的全面、系统管理。这涉及河流流域的整体规划,包括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治理和监管等多个方面,通过构建完整的治理体系,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四、两手发力
“两手发力”是指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两只手共同作用,形成治水合力。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同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水利工作的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阶段验收和竣工启工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负责组织。如需,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阶段验收。专项验收需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规定,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由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对于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控制性工程和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则为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