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000米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标准成绩是1分54秒50,女子1000米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标准成绩介于2分12秒80至2分26秒00之间。以下是一些符合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申请条件的例子:
1.在全国巡回赛年终综合排名中,单打项目位列第4至第16名,双打项目位列第2至第8名的运动员。
2.在国家队锦标赛中,除了顶尖运动员之外,位列前三名的运动员,以及获得第4至第8名队伍冠军的主要运动员。
3.在洲际青少年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参赛国家超过十几个)。
4.全国青少年巡回赛年终综合排名中,单打项目位列前8名,双打项目位列前4名。
5.在国家青年队比赛中,获得前两名的主要运动员(出场率应达到2/3,获胜场次占出场次数的2/3)。
6.在全大学生单打比赛中,位列前两名的运动员。
根据《运动纳态搏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运动员不能以参加测试比赛或其他非正式身份的比赛成绩来申请等级称号。运动员应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提出等级称号的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联赛和积分赛的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成绩公布时间为准。
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时,应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得到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的“申请单位意见”栏盖章,并将申请材料上报给审批部门。对于集体球类运动的称号申请,运动员应向参赛代表单位提出。参评代表单位应根据相同成绩汇总等级称号申请材料,一次性报送审核部门。
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国家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称号的审批部门由审批单位自行确定,通常为所属事业单位或所属体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