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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诗刊》
时间:2024-12-23 16:56:48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及《诗刊》的特定要求,对于作者的投稿,我们有以下几点约定:

1. 请将稿件分别寄至《诗刊》上半月刊编辑部或下半月刊编辑部,地址为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0号,务必通过编辑部处理,避免直接寄给私人以避免延误。投稿时请务必提供准确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作者全名。若使用笔名发表,请在稿件末尾注明真实姓名。

2. 从投稿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没有收到刊用通知,稿件可自行处理,但请避免一稿两投。投稿时请保留底稿,由于人力和财力限制,我们一般不退回稿件。

3. 本刊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删减,若作者不希望进行修改,请在稿件中明确注明。此外,我们已经在“中国作家网”开设了《诗刊》网页,您投稿即默认作品可同时在杂志和网页上发表。如不希望网页发表,请在投稿时告知。

以上规定是为了保证稿件的顺利处理和作者权益,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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