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汉书艺文志列入名家的鼻祖是邓析。因为他首倡名辩之学,揭开了名辩思潮的序幕,被《汉书·艺文志》列入名家的鼻祖。邓析对“法”也提出独到的见解,被视为法家先驱之一。他的主要思想主张是“不法先王,不是礼义”,又擅长辩论,被推崇为中国法制史上“永远的丰碑”邓析(公元前545年至公元前501年)春秋末期郑国(今河南新郑境内)大夫,与子产同一时期,是郑国政坛的活跃人物。他反对“礼治”,主张“事断于法”,并“私造刑法”,被国家采用,成为我国第一个私家法典草案的起草人、第一位著名的讼师、第一位私人法律教育家,也是第一个因讲求法律逻辑而牺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