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加大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村务公开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坚持“群众提、自我定、上级点”的原则,做到定题公开和点题公开相结合。
二、农村村务定题公开实行“九公开一公布”。即:公开村社财务收支和村社招待费;婚姻和计划生育;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各业承包;水票购买、水方使用及水电费价及收缴;扶贫、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租费减免;治安案件和民主纠纷处理结果情景;玉米制种等技术操作规程及处罚情景;涉农价格收费标准。公布村干部职责目标及廉政承诺资料。
三、公开时间: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审批、各种减免、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批复下达后及时公布一次或半年公布一次;电费按电力部门要求及时公布;农村财务及招待费、治安案件及民调情景每半年公布一次,其中招待费应单项详细公开;水费每轮水灌完后公布一次,各业承包应在承包程序完成后和承包额兑现后各公布一次;村干部职责目标和廉政承诺第一季度公布一次,完成情景年底公布一次;涉农价格及收费标准第一季度公布一次,其它项目根据群众意见随时点题公开。
四、公开程序:公布项目必须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讨论经过;在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财务开支由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公开资料必须先由村支部、村委会负责人签字上报镇纪委审核后方可公开。水电价、水电费由水电部门计价,经村委会核定逐户公布用水电量及水电费。
五、公开形式:在各村建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包括村务社务公开栏。其次要设立公开意见箱,意见箱要注明开启人和开启时间。在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应在村民代表会和社群众会上进行公开。
六、对村务公开栏内各个项目,资料填写要清楚、公正、具体、真实。公开后将公开资料资料存栏,会议公开必须有会议记录。
七、村务公开参照以上条款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