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党的十三次代表大会。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内容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第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基本路线规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
第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基本路线最主要的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基本途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回答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回答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治保证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和外部条件问题,体现了解放生产力的本质要求。
第三,“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
第四,“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这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根本立足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
党的十三大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出席大会开幕式的共1953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96人列席了大会,并有中外记者(其中包括1名台湾记者)400多名采访了大会。这些,在此前的历届代表大会上,均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