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班规班约
每一个做班主任的老师,在接一个班的时候,都会结合自己的班级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一套班规班约。从学生守则到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洋洋洒洒几十条。将学生的言行规范的清楚明白。前面是行为规范,后面是处罚办法。就象一部法律条款。
诚然,在班级的管理中,制定一套严格的班规,把班规定细一点、具体一点,确实便于管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在我的多年的班主任经验中却发现,越是详细的班规,学生越会犯各种错误。甚至很多的学生产生一种逆反的心理,你讲迟到罚款,他就准备一些钱让你罚;有时有很多的学生还钻制度的漏洞,如你规定不可以谈恋爱,学生就说是交异性朋友,班规上没有写。搞的老师有时很是被动。
我在这个学期以来,就一直都在思考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学生都是一个个有鲜明的个性的人,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都有自尊心和自信心。班规班约到底应该起到什么作用,到底应该如何来制定才符合学生的意愿,才能被学生所接受。我也认为班规班越不应该成为一种惩罚制度。对于学生来说,他们还是小孩子,犯点错误事难免的。关键事要使学生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中发出要改正错误的动机。所以制定的班规班约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有一定的宽容性,要让学生去理解和解读。在一种宽松的环境中来起到约束的作用。而不希望贴在墙上的是犹如一张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在和部分的学生谈心后,我今年就一该往年的制定办法,在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加点处罚措施来形成的办法。自己写了简单的六条,没有想到的是学生都觉得很有新意,里面没有一条的处罚措施。深受学生的欢迎。我的班规班约是:
一 有损害别人的利益的事情---- 不做
二 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情---- 不做
三 有损于班集体荣誉的事情---- 不做
四 有损于自己人格的事情-------- 不做
五 有损于国家利益的事情-------- 不做
六 有愧于老师、父母的事情----- 不做
在周五的班会课上,我认真的组织了学生进行了讨论,同学们的发言都很积极,他们用他们的眼光站在他们的角度,阐释着对这么几条班规班越的理解。都认为,短短的几十个字,远比那些条款式的制度内容要广泛的多,无须更多的规定,这些就够了。都纷纷表示今后的学习生活中,都将一这几条来作为标准来要求自己。
我也相信,这种班规班约多了一点人文性和劝免性,应该来说,要远比那种惩罚性的条款式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