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授受不亲”源自古代礼仪,意指在男女交往中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以防止非正常关系的产生。起源于上古的自由交际,随着社会变迁,尤其是宗法社会形成后,女性地位逐渐下降,男女接触被严格限制。到了西周时期,儒家强调男女隔离,战国时期的规定更是强调了这种隔离,禁止非夫妇间的亲密行为。家庭内部,即便是递物这样的小事,也需严格遵守男女之别。
宋代以后,这一原则在士大夫家庭中变得更为严格,妇女被限制在狭小的空间,其感情和思想受到压抑,被塑造为封建道德的顺从工具。市井社会虽相对宽松,但仍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孟子》和《礼记》中对此有详细的规定,如不与异性同坐、不共浴、不共食等,以确保男女之间的界限分明。在家庭生活中,如司马光的《涑水家仪》中所述,男女在日常行为和居住环境中都有明确的分工和规范。
总的来说,“男女授受不亲”是一种古代对男女交往行为的礼法规定,旨在维护封建社会的性别秩序和道德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