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是指在酒吧等高消费的场所,安排“服务员”上网与人聊天,以交朋友等理由为诱饵,诱骗他人至酒吧消费高价酒水。
所谓的“服务员”就是“酒托女”。当消费者结帐时发现被“宰”而拒绝付款时,又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迫使消费者付款。酒托大多数都是一些相貌出众,没正当职业的年轻女子,都以单身自居。
酒托特征
酒托大多数都是一些相貌出众,没正当职业的年轻女子,都以单身自居。心情不好,失恋,寻找刺激,一夜情,征婚,征友等一系列聊天方法,都是她们惯用的伎俩!
扩展资料
酒托案例
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被告人贾某、李某等人就职于某酒吧(系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间,采用先由被告人李某等酒托女上网同被害人聊天,以发生“一夜情”等为诱饵;
诱骗被害人至酒吧消费低价葡萄酒灌装的“赛昂”牌葡萄酒等商品,并在点葡萄酒时隐瞒价格,当消费结束被害人因对价格有异议拒绝付款时,再由被告人贾某等人殴打或威胁被害人,迫使被害人支付价款。贾某、李某等人先后作案十余次,涉案金额达一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