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戏名词解释:即南曲戏文。
宋元时用南曲演唱的戏曲形式。和北方的杂剧、院本相对称。由宋杂剧、唱赚、宋词以及里巷歌谣等综合发展而成。一般认为是中国戏曲最早的成熟形式。元代虽不如杂剧盛行,但在南方民间仍广泛流传。
明成化、弘治以后,南戏进一步发展演变为传奇。对明、清两代的戏曲影响颇大。明祝允明 《猥谈》:“南戏出于宣和之后,南渡之际,谓之‘温州杂剧’。”
明徐渭《南词叙录》:“南戏始于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赵贞女》、《王魁》二种实首之,号曰‘永嘉杂剧’”。
文化价值:
第一,语言学价值。与诗词相比,戏曲常常更接近于口语。南戏来源于民间,戏文的作者多为书会人士,而其面向的观众群也多为市民阶层。
这就使其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当地方言的影响,且具有口语化的特点。这就为我们今天研究地域性的方言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也为汉语词汇史的书写保留了大量通俗易懂的口语、俗语、谚语、俚语等。
第二,社会历史学价值。宋代时期,城市繁荣,经济发展。宋室的南迁,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产生,民众的迫切需要,都促使了戏曲的形成与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南戏得以孕育并逐渐走向成熟。
南戏的戏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历史状况,譬如在剧本《赵贞女》﹑《王魁》中,作者强烈抨击了封建制度下文人人性的异化及其给善良妇女带来的迫害和灾难,表达了劳苦大众对黑暗社会的不满和抗争情绪。
另外,从民俗学的角度来看,南戏中描写的服饰习惯、节庆仪式、民间信仰以及民间巫术等情节都具有珍贵的研究价值。
第三,音乐价值。据记载,南戏使用南方曲调,不受宫调限制,可随时换韵,多采用五声音阶。南戏在温州形成后,于东南沿海各地传播广泛。
到了元代末期,又繁衍出海盐、余姚、弋阳、昆山等四大声腔以及福建泉州、兴化等地的南戏声腔;其脚色有生、旦、净、末、丑、外、贴等七种,并创造了独唱、对唱、轮唱、合唱等演唱形式;在使用曲牌方面,南戏形成了一些固定的连缀习惯,创造了“南北合套”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