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员工的安全职责: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并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每日开展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班组长、技安员或者单位领导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6、正确操作、维护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改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设备。
7、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接班前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做好检查记录。
8、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9、如发生事故,要果断处理,在单位统一指挥下,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