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是权利的问题,解释给你听。
1、大学生有背着处分毕业、离校的!
2、大学时的处分一般不会被记入档案(严重的除外),但即使不记入档案也会对将来产生影响,比如考研的复试,要求填写在校的奖惩情况,并且签名属实,考公务员也会受到严格审查。撤销处分需要由你以良好的表现(例如以优秀成绩通过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必考的统考科目;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获得表彰,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到表扬;获得省、国家奖学金等)为契机,再提出书面申请,通常由系院审查撤销,辅导员无权决定。但辅导在此并不是完全起不到作用,因为辅导员作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最重要沟通渠道之一,辅导员对你的评价会很直观的影响到学校对你的看法(也就是说,如果辅导员对上面说你的申请不属实或者不够诚恳等,你可能会来回提交很多次都无法通过)。
3、毕业时会给每个毕业生发一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附成绩单、奖惩证明、评语等,一般情况下推荐表中的评语都由学生自己填写了,有的是交给班干填写,有没有辅导员填写的也不一定(至少当时我见到的都是我们学生自己写的)。但是有一点很肯定,学校作为教育系统,你们的就业率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所以老师不会在就业推荐上把你写的很不堪,这个可以放心。
另外,有必须要提醒你的,人家都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多堵墙,尤其如果这个人是辅导员的话。看你的问题就知道你和辅导员处的并不好。其实在大学里,辅导员并没有多少权利,辅导员基本不负责教科,也没有权利自行处分学生,他们只负责学生与学校间的校务。但是辅导是大学中最基层的教师干部,基本上你们所有的表现都需要由辅导员向学校反映,就是说学校对你的了解基本上都是听辅导员说的,他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所以你该知道这个人很重要(如果这个人是个小人,那就更重要了)。在大学里,如果你公关关系做的好,与辅导员,系院老师关系处的好,你会获益很多的。所以,试着把他们和以前在初中高中的老师区分开来,把他们当做是你的上司,或者是可利用的关系,多套套关系,请着吃个饭,发个烟什么的,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方便,别光想着怎么对着干,学会四两拨千斤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