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研究生体检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旨在确保学生能够适应未来的学习与生活。具体而言,存在六类疾病情况,学校可以选择不予录取。这些疾病包括严重心脏病(如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愈或分流量少的情况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等。对于患有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素症等疾病的申请人,学校也可能会拒绝录取。患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的人群同样不在录取范围内。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以及未治愈的精神疾病患者,学校也有权不予录取。对于慢性肝炎病原携带者,如果肝功能正常,学校通常不会拒绝录取。针对结核症,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不予录取,如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后治愈者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除此之外,某些专业的录取还受到特定生理条件的限制。对于轻度色觉异常(色弱),申请人可能被排除在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等专业之外。这些专业的学习和实验要求极高的颜色辨别能力。而患有色觉异常II度(色盲)的申请人,除了不能申请上述专业外,还可能被排除在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等专业之外。这些专业对颜色的识别和应用有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