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使用和收益厂房进行交易的法律文件。合同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明确租赁的厂房类型、规模和使用目的。
租赁期限:合同规定租赁的起止时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视为无效。
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约定租金数额、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如定期支付或按使用情况计算。
租赁物维修责任:明确双方对租赁物维护和修缮的义务。通常情况下,承租人负责日常维护,出租人负责重大维修。
此外,双方可能还会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如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等。合同应遵循《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即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