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代会开幕时间是3月5日,闭幕时间是3月1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大会议程共有10项:
第一项,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项,审查计划报告及草案;
第三项,审查预算报告及草案;
第四项,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第五项,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第六项,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第七项,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第八项,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九项,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项,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