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总分排名中的分数包括加分。
高考加分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