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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见了,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时间:2024-12-23 19:12:02
答案

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见了,劳动合同遗失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作证,服务证,登记表,报名表等这些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员工甚至还可以通过和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录音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材料并不只是书面劳动合同这一种。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公司考勤记录;公司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劳动纠纷的前提条件基于双方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的,无论如何,都得向仲裁庭或者是人民法院证明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虽然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但因为已经发生了纠纷,所以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给员工补办遗失的劳动合同,这些证明材料都得自己通过合法的途径去收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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