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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五十五章赏析
时间:2024-12-23 16:35:57
答案

[原文]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①不螫②,猛兽不据③,攫鸟④不搏⑤。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⑥,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⑦,和之至也。知和曰"常"⑧,知常曰"明",益生⑨曰祥⑩,心使气曰强⑾。物壮⑿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

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

[注释]

1、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

2、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

3、据:兽类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鸟: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

5、搏:鹰隼用爪击物。

6、朘作:婴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哑。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9、益生:纵欲贪生。

10、祥:这里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强:逞强、强暴。

12、壮:强壮。

[延伸阅读1]王弼《道德经注》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之人也。含德之厚者,不犯於物,故无物以损其全也。

骨弱筋柔而握固,

以柔弱之故,故握能周固。

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

作,长也。无物以损其身,故能全长也。言含德之厚者,无物可以损其德,渝其真,柔弱不争而不摧折,皆若此也。

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嘎,

无争欲之心,故终日出声而不嘎也。

和之至也。知和曰常,

物以和为常,故知和则得常也。

知常曰明,

不皦不昧,不温不凉,此常也。无形不可得而见曰明也。

益生曰祥,

生不可益,益之则夭也。

心使气曰强。

心宜无有,使气则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延伸阅读2]苏辙《老子解》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老子之言道德,每以婴儿况之者,皆言其体而已,未及其用也。今夫婴儿泊然无欲,其体之者至矣,然而物来而不知应,故未可以言用也。

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乌不搏。

道无形体,物莫得而见也,况可得而伤之乎?人之所以至於有形者,由其有心也。故有心而後有形,有形而後有敌,敌立而伤之者至矣。无心之人,物无与敌者,而曷由伤之夫。赤子之所以至此者,唯无心也。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作,精之至。

无执而自握,无欲而自作,是以知其精有馀而非心也。

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

心动则气伤,气伤则号而嘎。终日号而不嘎,是以知其心不动而气和也。

知和曰常,

和者,不以外伤内也。复命曰常,遇物而知反其本者也。知和曰常,得本以应万物者也。其实一道也,故皆谓之常。

知常曰明,益生曰祥,

生不可益,而欲益之,则非其正矣。祥,妖也。

心使气曰强。

气恶妄作,而又以心使之,则强梁甚矣。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益生使气,不能听其自然。日入於刚强而老从之,则失其赤子之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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