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是一门综合艺术。
一、定义
歌剧是将音乐(声乐与器乐)、戏剧(剧本与表演)、文学(诗歌)、舞蹈(民间舞与芭蕾)、舞台美术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通常由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序曲、间奏曲、舞蹈场面等组成(有时也用说白和朗诵)。
二、主要分类
歌剧根据其音乐的性质等方面的不同,可分为严肃歌剧与通俗歌剧两大类 。
1、折叠严肃歌剧
严肃歌剧,包括西方18世纪的正歌剧,19世纪的大歌剧,20世纪严肃歌剧类型的歌剧,东方的部分歌剧等。
其特点大致为:
第一,有较严谨的、完整的音乐戏剧结构;
第二,有较鲜明的音乐形象及其发展;
第三,在剧情上常为重大题材、历史事件,或是反映社会及哲理等方面的问题 。
2、折叠通俗歌剧
通俗歌剧包括18世纪的喜歌剧,19世纪的轻歌剧,20世纪的音乐剧等。
其特点大致为:
第一,在音乐上通俗易懂、优美动听,且易于接受;
第二,剧中的每首曲子相对来说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而不一定强调音乐戏剧上的展开与音乐戏剧结构的完整性(不强调并不等于没有);
第三,在剧情上,常有讽刺性、幽默性,但也不尽然;第四,在剧中常有说白,并是音乐完全停止下的说白,甚至剧情的展开完全靠说白(当然也有全剧中没有说白的);第五,常是唱、说、舞、表演与乐队演奏的结合 。
范围界定
一、歌剧与音乐剧的联系
1、综合成分
歌剧与音乐剧都是戏剧与音乐的结合,同时容纳了文学、诗歌、戏剧、音乐、舞蹈、舞台美术等其他成分。
2、音乐剧多元化的发展源流
早期的音乐剧确实是从欧洲古典歌剧中吸取了大量的艺术养分,从中借鉴了它的情节、独特的展开方式以及音乐的喜剧风格与创作手法等等。
3、剧本创作
两者对"名著效应"的利用,使剧本在情节框架、人物关系、形象塑造上获得了文学基础 。
二、歌剧与音乐剧的区别
1、歌剧以音乐为首,音乐剧以剧本为先
歌剧是以音乐来展开戏剧的,音乐自然要服从于戏剧冲突的需要,服从于歌剧形象的需要,服从于情节展开的需要。而音乐剧作为一种商业化的娱乐性的通俗舞台戏剧艺术,它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观与市场。
2、两者在音乐表现体系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歌剧音乐所体现出的戏剧性强度与深度往往要大于音乐剧。
3、两者在舞蹈场面上的运用比重不同
在歌剧中,舞蹈经常是作为一种穿插性、色彩性的元素使用,似乎可有可无。但在音乐剧中,尤其是歌舞剧类型的音乐剧中,舞蹈是一种重要的表现手段,它与戏剧、音乐“鼎足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