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中这句话。“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玉篇》中说“诱,引也”,也就是说,“前面这只狼在这里小睡,(没有和另一只狼一起绕远而围攻,)大概是为了在这里拖住敌人”。正是因为另一只狼走了,在这里拖住敌人的狼又是在小睡状态,才给了屠夫以挽救生命的转机,这才会有屠夫“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屠夫正是因为抓住了这个机会,也可以说是这个破绽,才最终打败两狼,扭转局面,挽救了自己。如果守在屠夫面前的狼是在假装睡觉(言外之意,其注意力仍在屠夫身上),那么又如何解释“拖住敌人”呢?。教材中直接将“假寐”理解成是在“欺骗敌人”,不但不合“诱”的意思,也不合“假寐”的文化传统。
总起来说,“假寐”一词不仅可以用来指人,也可用来指动物(此时多有拟人化的意思)。指人时,是不脱衣服睡觉,指动物时,泛指小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