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你不是真的快乐》第二部《你不是真的快乐----独弦》一篇绝对算不上轻松的文虽然没有刻意地去“虐”但是,关于“生活”记述从来有些沉重的当然同时也是一篇强力推荐的好文希望能带给大家更多的感悟。。。《同学少年多不贱》 作者:苏芸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张爱玲的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书名出自杜甫的《秋兴》:“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这个故事说的是同学在多年后再度重逢,两人已经走上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和当年平等的身世一对照,高下立判。从校园来到社会,每个人的境遇不同,不消几年,事业成就、社会地位和财富也许会有天壤之别。虽然地位悬殊,但犹如同气连枝的大树,“苟富贵,毋相忘”,旧日情怀仍在,只是多了一些失落。校友聚会夜归时,改一句余光中《五陵少年》的诗句:失眠在等我等我闯六条无灯的长街不要扶,我没醉!老同学,为我们的过去和未来再干一杯!欲望悬崖1(18N)文案 有时候你只有两个选择。 堕落,或者很堕落。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惊悚悬疑 破镜重圆 主角:林润,史少诚 ┃ 配角:常靖嘉,林凯书,史建明,肖楠,平思韵 P.S.故事的主角是同性恋,但围绕在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很现实,有点儿悬疑的感觉。结局虽然没有正式表他们在一起,不过大概是那个意思了。过程有点儿惨,一起玩儿到大的朋友死的死,走的走......总之,不算是轻松的文。人性的挣扎!!!如果你能慢慢看完它,应该不会太失望!----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儿想法,下面请大家看文吧:) 内容简介:《寒钟》系列文,冷面医生和捣蛋学生的故事。【正文】 1 他背对我站著,弯下腰给平卧的病人查体,白衣一如既往的整洁干净,我站在门口,静默地看了他许久,终於还是开了口。 “老师,我要走了。” 语焉不详的一句话,换了别人是一定听不懂的,然而我知道他听的明白。通知书就摆在他的桌子上,档案也从他手中调走了──他昨天就应该知道了。 我摒住呼吸,等著他的回答,然而他却像没听到一样,继续有条不紊的进行著叩诊。他的右手弯曲成十分美丽的形状,如同一朵半开的兰花,修长的叩指动作优雅地敲击在扳指上,整个病房里都听得到清晰响亮的胸腔清音──然後是浊音,实音,中间夹杂著隆隆的鼓音,他用单调的叩击动作,在人体上演绎出一场精彩的交响乐。 病人翻身坐起来,披上衣服遮挡住枯萎黄瘦的身体,他慢慢转过身来,我紧张地看著他。 他却不看我,径直向门口走过来,在路过我身边的时候,他短暂地看我一眼,眼神里的冰冷让我不寒而栗。 他说:“你让我很失望。” 他走远了,空荡的足音在走廊里回荡,我看著他的背影,没办法不感到惊愕。 他说,对我感到失望。然而在今天以前,我从来不知道,他竟然对我还抱有期望。《不要说话 》昨天晚上看这篇文,一直看到今天早上的五点,看完后依然激动不已,上网疯狂地寻找苏芸的文章,才发现并不多。文章讲的是沈默,一个过去很红的歌星,因为四年前被同性恋人关云所刺伤,被爆出同性恋的倾向而被封杀,之后他重新复出,找到了过去提携他进入娱乐圈的黑帮老大陈扬,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情。作者是从沈默准备复出开始写起的,与关云的事情只是通过中途片段的回忆写成,人物的心理描写非常细腻,其实我觉得作者有些借鉴了以前毛宁的事件,从一个明星的角度来写这个故事,读完后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沈默在其中是一个让我很喜欢的角色,他不温不火,对爱情其实十分的完美主义,当年他遇见关云时,对他一见钟情,尽管当时的关云是一个MB,但他依旧义无反顾地爱他,即使关云最后刺伤他,并且让他被媒体封杀,永劫不复,但他依旧爱他。但是四年后,他们重新相见,却已经是“曾经沧海难为水”,沈默其实对爱情依旧是有幻想的,他可以直面回忆中的关云,却无法接受现实中已经改变的关云,而关云,其实他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我过去会很讨厌第二男主角,但是关云让人讨厌不起来,我只能为他叹息,但也庆幸他没有和沈默在一起,因为当他改变时,虽然事业有成,也比过去成熟稳重,但他已经不是过去的关云了。而陈扬,虽然他是一个黑帮老大,但是全文基本上没有写他在黑帮中干的事情,他一直是以一个非常温柔稳重的形象出现,只有在沈默对他下意识地恐惧与排斥中可以让你感到他是一个沾满血腥的人,温柔是他的一面,狠厉也是他的一面,这样才构成了陈扬,陈扬其实是一个非常执著的人,他会永远记住他真正爱着的人,而并非薄情,他们两的感情是在生活中慢慢建立起来,水到渠成的,沈默见过了陈扬的所有,所以陈扬不会是他幻想中的形象,他们两才是真正适合的。《梨花香 》洛阳下了百年难见的大雪。 街上早已不见了行人,商号酒楼都紧掩著门,酒旗匾额都覆著厚厚的一层积雪,台阶也给埋了一半,满目茫茫的白。 雪还在下。鹅毛似的雪片纷扬在夜幕里,夜色是黑的,白雪显得夜黑,於是夜就愈发的黑。在这样的雪夜里,却有一个人坐在路边,背靠著半截残墙,没遮没挡的任雪掩埋了他。极冷的天,他却只穿著白色的单衣,头发也束得潦草,一动不动地低垂著著头,抱膝坐在雪地里。 他身上实在是没一点活人的气息,宋春时起初以为那是一具冻死的弃尸,然而等他走近了,那人却突然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隔著茫茫的夜色和雪幕,宋春时看清了那张脸,和那眸子里两道暗淡无光的目光。他踟躇一会,解下身上的披风递了过去。 那个人甚至连手都没有动一动,微微地摇了摇头,面容里极深的倦怠之色。於是宋春时仍旧把披风穿上,高举著伞,越走越远了。脚步踏在雪地上,鲜明的两行印子,渐行渐远,然後随著新雪的落下,又被掩埋湮没,无迹可寻。 那人抬眼望了望远处的灯火,渐渐地垂下眼睛。名犬在网友的极力劝说下,他领养了一只名犬。 三火蓝眼的哈士奇,体型硕大,样貌冷峻。最近治安不大好,而他一个人住很久了,这种酷似雪狼的大型犬,似乎正是看家护院的首选品种。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着实被吓得不轻,硕大的犬挣脱了锁链,以一种迅猛惊人的速度扑到了他的身上,他躲闪不及几乎摔倒。 当感觉到犬类湿热的呼吸喷到脸颊的时候,他惊骇得心跳都停止了,送犬来的人连忙宽慰他,说哈士奇天性亲人,这是亲近的表现,果然被拉开的犬一幅温顺的模样,不住地蹭着他的腿,他却心有余悸,不肯再靠近半步了。 把这条犬送回家里也颇费了一些周折,一路上犬对他爱车里的一切都好奇万分,不住地用爪子和牙齿试探,他恼火不已,却又无暇阻止,好容易到了家,犬又在楼道里撒着欢四处奔跑,他好不容易把它赶进家门,已经是精疲力竭。如果云知道 by 苏芸 妻子喜欢听歌。 她比我小十岁,我们的许多爱好品味都不尽相同,她喜欢的歌我大多都没听过,然而那一天下午,突然想起的熟悉旋律让我骤然抬起了头。 我侧耳听着那细如薄纱的温婉女声,绵里藏针地漂浮在天际,低声说,"很老的歌了。" "昨天上网的时候听到的,叫什么名字来着?" 她想了一会,还是想不起来,于是我说,"《如果云知道》--是许茹芸的歌。" "你怎么了?"妻子有些担忧地看着我,于是我轻柔的歌声里低下头去,微微笑了笑,"没有,想起以前的事了。" 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事了。 许茹芸被传唱的年代,正是我上高中的时候,那种柔弱温婉、略带哀怨的女性形象是青春期男孩典型的梦中情人,于是班上的男生几乎都迷上了许茹芸,私下传递着她的专辑和照片,这个并不漂亮的女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据了那个年代男孩的心。 但我喜欢许茹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卢剑。 时光机 by 苏芸 我的课桌里,静静的躺着一封信。 棕色的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地址,显然是写好就直接放进我课桌抽屉里的。我拿在手里反复看了几次,确定那的确是我的名字。 然而,谁会给我写信呢? 现在是早读时间,大家在课代表的带领下齐齐的大声读着英文课文,没有人注意坐在角落里的我。我捏着那封信,手心里捏出了汗,这会不会是谁的恶作剧? 上课铃尖锐地响了起来,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女老师走进来,大家纷纷拿出代数课本准备上课。我也手忙脚乱地翻着书,偷偷把那封信塞进了书包。 那一天我都过得心神不宁,即使是在随堂测验的时候,我脑袋也仍想着那封信。会是谁写给我的?看那字体不像是女孩子,所以不会是情书,可是哪个男生会写信给另一个男生呢?那字体很成熟,不像是十五、六岁的学生写得,难道是某个老师写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