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方(甲方)与买受方(乙方)就房屋买卖事宜,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元)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号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房款给甲方。
三、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房屋建造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若乙方后续交易,甲方需无条件配合,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乙方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不得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房屋正式交付时,相关杂费由甲方结清,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需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即时全额退还房款、支付_______万元违约金。
(2)乙方未按时付款,需支付逾期部分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收房款并扣除____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3)甲方须保证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若违反导致乙方权利受损,甲方需放弃先诉抗辩权,双倍返还所收款项作为违约处罚,如有其他损害,仍需赔偿。
(4)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应按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房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或设计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甲方应通知乙方,并在补偿款发放时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需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可能影响合同或房屋价值的事件,因甲方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为实际产权人和所有人,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