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车是人民军队的专属车辆,用于平时的训练、生活和抢险运输等等的必备工具;肩负著边疆子弟兵的弹药给养等供应任务,国家的安危一刻也离了军队的值守和保卫。所以,在十字路口相遇时,军车优先通行,其余次之。
军车
军车出行代表著人民军队的形象,军队的纪律严明,军人的素质也不是平常人可比的,我曾经也是一名军人,乘军车外出执行任务是司空见惯。军车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在十字路口相遇时,如果没有重大紧急任务一定会让其他车辆先行,决对不会和其他三种车辆抢行的,这是军人的素质所决定的。
假如军车有重大紧急任务,一定会先通知地方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因此不存在军车与其他车辆十字路口抢行让行的问题。
警车
十字路口相遇,前提是警车闪著警灯有紧急案情发生,即便如此,也理应让行救护车和消防车,也就是说应让消防,救护车先行,理由是这两种车都是在直接的挽救生命和重大财产损失,而警车即使因堵车耽误时间没有完成任务,但毕竟还有继续的可能性,但消防和救护车的任务只能是一次成功,否则就是失败。
消防救援车
消防车执行任务都是以车队形式,而救护车都是以单车形式,两者在任务上又都是比较急迫,不仿让救护车先行,一辆单车通过十字路口速度较快,也就是几秒钟时间,而消防车队车辆大,车队更加庞大,少则几辆,多则几十辆,通过十字路口一般都得以分来计算。
救护车
救护车体积小,都是单车,抢救人命分秒必争,决对耽误不得,反观消防车让行救护车仅耽误几秒钟时间,对救援任务影响并不十分明显,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从“公务”的角度来看,顺序应当是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从“公务”的角度来看,军队和警察都属于“国家暴力机器”的范畴,代表的是国家意志,但军队是对外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面对的是外部威胁;而警察负责守护国内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一个对外、一个对内的角度来看,军车肯定要优先于警车通行,说得直白一点,既然军车都出动执行紧急任务了,“事儿一定小不了”,比起“小打小闹”的内部矛盾,“外部威胁”更应该优先解决。
其次才是消防车,因为消防隶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这可以妥妥的部级单位、是机关单位;而反观救护车,充其量属于事业单位的县级、市级公立医院,还有一些是民营医院的救护车,在“公务性质”方面无疑比消防车要差一截。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顺序应当是救护车、消防车、军车、警车
如果从“人道”角度来讲,我们一直在说的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而救护车既然出动了,目的无疑是“救人”,一刻都耽搁不起;虽然消防车也承担著救火救灾的重任,也承担著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任,但它在“救人”角度上体现得更弱一些,偏向于“挽救财产”,而“生命无价”,所以应当排在救护车之后。
其次是军车,军车但凡出动执行紧急任务了,一定是出现了威胁到更广地区、涉及更大范围民众的安全事件,影响之大不是警车出动所能比的,波及的范围一定比警车出动所处理的威胁事件要大的多,而警车出动处理的多是“个案”,波及范围面很小。
它们四个都有优权。军车关系战事,不是一个人的事;警车有可能制止重大犯罪,如杀人放火;消防车也不会总是只救一个人;救护车病人危重,一分一秒干系生命。谁都重要,还是遵章守制的好。以自身优越凌驾他人,不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