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包括教师的职业责任、职业精神、职业行为等方面。
教师职业道德的产生和发展,是同人们教育活动的发展直接相联系的,它对形成教师的职业心理和职业理想,形成教师特有的道德习惯和道德传统,起重要作用。
在阶级社会里,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有阶级性的,它是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体现,是为统治阶级巩固自己的统治服务的。
教师职业道德,又称“教师道德”或“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它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
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
它是教师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
教师职业道德主要由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责任、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作风和教师职业荣誉八个要素构成。
这些因素从不同方面反映出教师职业道德的特定本质和规律,同时又互相配合,构成一个严谨的教师职业道德结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