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办理新身份证,个人需携带原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户政科进行申请。
2. 将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提交给户政科工作人员,并提交身份证申请。
3. 户政科工作人员将负责拍摄证件照片;若对照片有异议,可要求重新拍摄。
4. 进行指纹采集,包括左右手指纹。
5. 办理程序完成后,需缴纳证件工本费。丢失补办为40元,申领或正常更换为20元。同时,需填写邮寄地址。
6. 异地办理身份证,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在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