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白诗派,指中唐时期以元稹、白居易为代表的诗歌流派。他们强调诗歌的写实性与通俗性,发起新乐府运动,旨在以诗歌惩恶扬善,补察时政。
在诗歌风格上,元白诗派追求语言的通俗易解,力求贴近生活,使得诗歌更加贴近民众,容易被大众理解与接受。
然而,元白诗派的创作也引起了不同的看法。杜牧批评“元和体”诗歌过于纤艳,苏轼也有“元轻白俗”的评语,他们所批的“元白”诗歌,实际上是指“元和体”的长篇排律和吟咏杯酒光景、艳情风月的零篇碎章。
新乐府诗派是另一种对元白诗派的理解。白居易的创作代表了元白诗派的最高成就。他的诗歌以浅切顺畅的语言直接反映现实,如《新乐府》五十首和《秦中吟》十首,内容紧密联系社会现实,深入反映人民疾苦,艺术表现上多采用直赋其事、托物寄意的手法。
然而,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也有其局限性。后期仕途腾达,思想消沉,创作衰退,作品多矜富耀贵,吟弄风情,知足保和,格调较低。艺术上,有的铺陈故实,排比声韵,自矜淹博;有的则“浅”而不“切”,近于粗俗,意太详,语太露,缺少韵味和气势。
从理论上,白居易继承儒家“比兴美刺”的诗论传统,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他强调诗歌批评政治社会的功能,认为诗歌应写得“辞质而径,言直而切,事核而实,体顺而肆”。这种主张对形成他的“浅切”诗风有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给诗歌创作带来了严重的局限。
总之,审视元白诗派与白居易的创作,我们既能看到他们对诗歌创新与现实反映的贡献,也能看到其在风格与理论上的局限与不足。理解元白诗派及其代表人物的创作,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把握中唐诗歌发展的特点与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