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 【注音】shùzhíshùlián 【释义】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 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中央纪委常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设常委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