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严禁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2.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3.严禁烧荒、烧地堰、烧秸秆、烧垃圾4.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烤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
第二十二条 二十五度以上的坡地应当用于植树、种草。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植树和种草。
第二十三条 发生森林火灾时,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立即组织军民扑救;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做好扑救火灾物资的供应、运输和通讯、医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