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连墙件设置要求
脚手架连墙件设置要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双排架高在50m以下或单排架在24m以下,按不大于40m设置一处;双排架高在50m以上,按不大于27m设置一处。门式钢管脚手架架高在45m以下,基本风压≤0.55kN/m,按不大于48m设置一处;架高在45m以下,基本风压0.55kN/m,或架高在45m以上,按不大于24m设置一处。
木脚手架按垂直不大于双排3倍立杆步距、单排2倍立杆步距,水平不大于3倍立杆纵距设置。
竹脚手架按垂直不大于4m,水平不大于4倍立杆纵距设置。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并与建筑结构连接。钢管脚手架中扣件式单排架不宜超过24m,扣件式双排架不宜超过50m。
因为中间搭接会导致扣件断裂,扣件承受不住那么大的力,而顶部可以承受住。
脚手架连墙件埋入混凝土多少
向短钢管埋设于梁内约20cm,露出梁背约20cm。预埋钢管方法预埋钢管方法是目前最为常用的连墙件做法,能起到刚性连接作用。
预埋钢管方法是在砼浇筑前用一竖向短钢管埋设于梁内约20cm,露出梁背约20cm,待砼浇筑完成后,用水平长钢管连接立杆与竖向短钢管即可。
连墙件一般是指通过与可靠固定端连接来加强其他结构的稳定性的构件,在建筑工程中用于将脚手架架体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能够传递拉力和压力的构件。采用连墙件实现的附壁联结,对于加强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提高其稳定承载能力和避免出现倾倒或坍塌等重大事故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扩展资料:构造要求建筑外脚手架与主体结构如何进行可靠连接,是确保外脚手架不发生失稳破坏的关键。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24)要求,脚手架连墙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通常可以布置为三步三跨、两步三跨以及两步两跨等,一般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在20~40平方米。
2、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3、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4、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5、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7、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连墙件分类柔性连墙件柔性连墙件,一般采用细钢筋、绳索、双股或多股铁丝进行拉结。
只承受拉力和主要起防止脚手架外倾的作用,而对脚手架稳定性能(即稳定承载力)的帮助甚微。此种方式一般只能用于10层以下建筑的外脚手架中,且必须相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刚性拉结件,以承受水平压力的作用 。刚性连墙件采用钢管、扣件或预埋件等刚性拉杆或构件组成的连墙件为刚性连墙件。其连接构造既可承受拉力、又可承受压力,附墙端的连接固定方式可视工程条件确定,一般有:a.拉杆穿过墙体,并在墙体两侧固定;b.拉杆通过门窗洞口,在墙两侧用横杆夹持和背楔固定;c.在墙体结构中设预埋铁件,与装有花篮螺栓的拉杆固接,用花篮螺栓调节拉结间距和脚手架的垂直度;d.在墙体中设预埋铁件,与定长拉杆固结。
在双排脚手架中一般都采用刚性连墙件。e.连墙件刷红色油漆,不得随意拆除。连墙件必须与立杆相连接。根据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在水平方向每隔3跨(6m)设置一个。
在垂直方向应每隔3~4米设置一个,并要求各点互相错开,形成梅花状布置,连墙件的搭设方法与落地式脚手架相同。
建筑施工外脚手架设置连墙件间距多大
按两步三跨的要求设置(两步高度约4米,三跨长度约6米),转角处、开口处等特殊部位需另外增设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24)要求,脚手架连墙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通常可以布置为三步三跨、两步三跨以及两步两跨等,一般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在20~40平方米。2、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3、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扩展资料:与墙的连接点,对脚手架的约束性变异较大。 对以上问题的研究缺乏系统积累和统计资料,不具备独立进行概率分析的条件,故对结构抗力乘以小于1的调整系数其值系通过与以往采用的安全系数进行校准确定。因此,本规范采用的设计方法在实质上是属于半概率、半经验的。脚手架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构造要求是设计计算的基本条件。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l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连墙件设置要求
连墙件设置要求如下:一是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二是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三是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大于4m。
四是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脚手架的连墙件作用一是防止因水平外力,如风荷载作用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二是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构造不符合要求或被任意拆卸,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必须保证连墙件的设置构造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