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当某支球队在前场控制活球且比赛计时饥孝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球员不得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超过3秒钟。
【违例条件】
裁判员判定为“三秒违例”需满足以下三竖并个条件(规则原文详见下方):
1. 控制球队在前场拥有活球;
2. 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
3. 控制球队的球员在前场限制区内停留时间超过3秒。
【国际篮球联合会条款】
根据2006年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篮球规则第26条:
第26条 三秒钟
26.1 定义
26.1.1 当某支球队在前场控制活球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球员不得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超过3秒钟。
26.1.2 球员在以下情况可被默许:
• 尝试离开限制区。
• 在限制区内,当球员或其队友正在进行投篮动作且球已离开或刚离开投篮球员的手时。
• 在限制区内接近3秒钟时运球投篮。
26.1.3 为证明球员位于限制区外,他必须将双脚置于限制区外的地面上。
【“三秒钟”规则】
一、当某队控制球时,该队球员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3秒钟。
二、限制区的所有线条均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球员触及任何一线即算作在限制区内。
三、三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计算从掷界外球员可以在界外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那一刻开始。
四、三秒钟的限制不适用于:
1. 投篮的球正在空中时。
2. 抢篮板球时。
3. 死球时。
五、球员在限制区内接近余肢迹3秒钟时,可默许他运球投篮。
违反本条规则视为违例。
注解:若球队没有控制球,则不适用这条规则。
被严密防守的球队;
被严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内)的持球队员需在5秒钟内传球、投篮、滚动或运球;
违反本条规则视为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