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分撤销后不在档案里。
一般情况下,在学校受到处分能否消除主要看处分的具体情形,有的是可以消除,有的是不可以消除的。可以消除的处分情形包括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四种情况;不可以消除的处分情形包括开除学籍。因为开除学籍就相当于不具备学生的资格,已经被学校除名了。而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等是带有警告性质的处分。在学校里面表现良好,符合相关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受处分消除以后档案里不会有了,是不会记录在档案里面 ,学校会把你的处分进行撤销,撤销之后,你之前犯过的处分是不会保留在档案里面的,在高校里,轻微处分是不会被记入进档案的,但如果是一些比较严重的情况,比如留校察看或者劝退的话那肯定是要在学校有记录的。
学校有处分,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
1、大学处分在一定条件之下是对学生行为的一种警告作用。
毕竟大学学生的身份依然还存在,只不过是在某特定的条件之下犯了错,所以绝大部分的处分大都是警告的形式。也就是说以这种处分的形式来告诫学生要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不要再在这方面出现违纪违法的行为。所以这就相当于给了学生一种警示的作用,目标达到了就够了。只要不是开除学籍的处分,都可以通过后续的改正来申请解除处分。
2、根据各大高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校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处分,经过批评教育是可以改正的也是可以解除处分的,这也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一种做法。
毕竟无论是哪个层面的处分,都是本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一个作用,都是为了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而不是为了单纯去处分一个人而设置的。而是想通过这个处分,从而达到良好的一种状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处分它不是目的。通过处分教育他人才是最终的目的。因此,这也是在大学期间受到处分在一定时期以后可以解除的根本原因。毕竟哪一种处分他归根结底都是要警示他人,最终要教育他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要化解这些问题,从而起到教育他人的目的。
3、处分它是有一定的类别,并不是所有的处分都能够解除。
大学的处分种类有比较轻的,例如通报批评、警告;有相对较重的,例如严重警告和留校察看,还有更为严重的那就是开除学籍。这些不同的处分,他的解除处分的条件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这就要求学生要对这些处分要有所了解,要清楚这些处分并不是所有的处分都可以解除。
综上所述,学生记过处分撤销之后会留底,但不会放进你的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