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祖国”的前一句是“履行法定职责”。宪法宣誓的全文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扩展资料:
2024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立法形式作出了关于宪法宣誓的决定。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通过仪式增强了被任命者对于法律的尊重感和认同感。从而有助于公职人员信仰宪法、敬畏宪法,自觉推进宪法的实施、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
面向国旗国徽、奏唱国歌,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这一庄严的宣誓过程是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责任、一种担当、是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