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白马之盟,是指刘邦与诸大臣约定,只有他刘家子孙才可以被皇家分封为王,其余异姓均不可称王,否则,将会被天下共同讨伐。
汉朝时期,正处于郡县制同分封制的过渡时期,郡县制其实在在春秋战国时期便有了萌芽,与分封制所不同的是,郡县制的统治管理系统依靠的是行政和法令,而分封制则有着浓厚的部落时期所遗留的血亲基础。刘邦所建立的汉朝,是郡县制和分封制的结合体——郡国制,因为刘邦认为,秦朝所推行的郡县制缺乏血亲的保护,所以在短时期内便被推翻。
二、白马之盟的触因
白马之盟具体提出的时间史书中语焉不详,初步判断为汉高祖晚年时期。如果从《史记》中来看,应该是在刘邦平定淮南王黥布之前,因为在征讨黥布时,刘邦被流矢所中,并且因伤而病,情况严重,若斩杀白马盟誓这样的集中活动,刘邦出席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在平定黥布之前,淮阴侯韩信、韩王信、赵相国陈豨、梁王彭越等诸异姓王纷纷造反,刘邦四处征讨,按下葫芦浮起瓢。
刘邦起事于秦末,那个时候陈胜吴广已经在大泽乡发起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特别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一句话,不仅仅是揭竿而起的一个口号,还代表着当时民众自我意识的觉醒,是对在此之前阶层极其固化的时代的一次革命。
刘邦从一个小小的亭长,逐步登上了封建王朝的巅峰主位,他能到这个位置,同他一同打江山的那些将领同样有机会登上这个位置。这个问题,刘邦清楚,那些功臣心里也清楚。所以,这种朴素的革命意识造成了君臣之间的相互猜忌,当年刘邦还未定鼎天下之时,韩信欲以称假王来试探刘邦,刘邦那种愤怒完全是下意识的,这便是皇帝与臣子之间缺乏信任的一个有力佐证。
所以刘邦也好、朱元璋也好,虽然他们屠杀功臣为人所诟病,但是稍加分析就会发现,他们也有其苦衷。他们均起事于社会底层,即便刘邦在秦帝国有一定的职务,不过也是个基层小官僚。他们的成长过程的本质其实是社会阶层、政治地位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便史官用各种异象来粉饰他们出生便有天命所赋,而他们内心应该理性地知道,曾经和他们打拼的那些手下,其实和他们一样有着一颗蠢蠢欲动的心。这完全有别于李世民、赵匡胤等这样的起事时非贵即将的开国皇帝,他们起事的过程充满了革命的意蕴。
结果我们也会发现,刘邦和朱元璋采取了几乎相同的国家行政制度,那就是郡国制,因为在他们内心深处,更相信血缘所带来的安全感。
三、白马之盟究竟是针对谁
秦朝虽然是第一个封建王朝,但其统一的方式是兼并,而汉朝应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通过革命而统一的封建王朝。那么,既然刘邦晚年已经将那些不安分的、功高震主的老臣清洗的差不多了,那白马之盟又是针对谁呢?
所谓盟约,无非是对今后事吃下的一个定心丸,实际效力究竟有多大不得而知,不过从《史记》中可以发现,这个白马之盟的生命力、约束力并不是很强,很轻易就不得不让位于权力。
白马之盟的直接对象可以在《汉书》中窥见端倪:汉兴,外戚与定天下,侯者二人。故誓曰:“非刘氏不王,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从上文中可以发现,汉高祖刘邦定此盟约,似乎针对外戚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当然不排除汉书的表述是事后诸葛亮式的推断。不过,这却也为我们分析提供了一个思路。
四、吕后
不得不承认,刘邦订立白马之盟有前车之鉴的考虑,但是通过分析也会发现,刘邦可能主要是对吕后不放心。
在《史记》中,吕后被评价为“刚毅”,说明这个女人不一般。汉刘氏有抛妻弃子之基因,刘邦在同项羽的对决中,几次置其家人性命于不顾,而独自撒腿逃跑,这其中就有吕雉。可见,吕雉算是刘邦的糟糠之妻,也是经历生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