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0年,英国航海家詹姆斯·库克抵达澳大利亚东海岸,宣布英国对该地拥有主权。1788年1月,首批英国流放犯抵达悉尼湾,标志着英国在澳大利亚殖民地的开始。当时估计约有75万土著人生活在这里,却在随后的岁月中遭受了巨大冲击。
1789年,殖民者带来的天花疫情首次侵袭土著,导致数百人丧生。1791年,殖民当局开始“分配”土地给刑满释放的犯人,开始了对土著土地的剥夺,这一过程导致了无数土著生命的丧失。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成立,土著人被排除在人口普查之外,被视为“动物群体”。
1910年,为“改善”土著儿童的生活,当局推行政策,允许从土著家庭中带走混血儿童,集中在保育所,这一政策被称为“被偷走的一代”。1937年,政府出台武力同化混血土著的官方政策。1967年,澳大利亚人民通过全民公决,承认土著人的公民权利,包括人口普查和投票权。
1970年,废除了带走土著儿童的法令。1976年,政府确认土著人对“北部地区”土地的所有权,土著人开始争取归还祖先的土地。1992年,最高法院裁定,土著拥有殖民前的某种形式的土地所有权。1997年,一项报告指出,被夺走的土著儿童政策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建议政府对这一群体进行补偿,但当时的总理约翰·霍华德并未公开道歉。
直到2007年,陆克文成为总理,他承诺代表政府向土著人道歉,这是对被偷走的一代历史痛苦的迟到但重要的回应。这段历史揭示了澳大利亚土著人血泪史的一部分,对他们的权利和尊严的剥夺与补偿问题,至今仍是个未完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