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新规,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取消了科目二考试中的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原来的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要求,减轻了考生的考试负担。此外,考试预约时间也进行了调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于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了待考时间。同时,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
驾照的类型不同,科目的学时也不同。对于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增加C1、C2、C3、C4、D、E、F准驾车型以及变更为C5准驾车型的,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理论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6学时。
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包括: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上海等城市科目二为九项必考: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隧道行驶、停车取卡、曲线行驶、窄路掉头、紧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上车系安全带开启左转向灯挂档松手刹鸣喇叭)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