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显性课程:显性课程又称正规课程,指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或者在课程表上体现的课程。显著特点是计划性。
2.隐性课程:隐性课程也叫潜在课程、无形课程、隐蔽课程。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从学习环境中获得的“计划外”的知识、观念、情感等,不是课程计划中所预期的。
1.必修课程:必修课程是指一个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法定性要求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种类。
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必修课程有强制性。
2.选修课程:选修课程指教育系统法定的,学生可以按规则自由选择学习的课程种类。选修课程有自愿性。
1.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是指国家委托有关部门或机构制定的基础教育必修课程或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体现国家的意志。具有统一规定性和强制性。
2.地方课程: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以国家课程为基础,根据地方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地方课程资源所设计的课程。具有地域性、针对性、时代性、现实性、探究性、实践性等特征。总体上“以省为主”。
3.学校课程:
学校课程又称为校本课程,是学校实施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自己开发的适合本校实际的、具有学校自身特点的课程。学校及全体教师是开发主体。
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促进学生基本素质的形成和发展,是全体学生必修课程。学生学习基础且核心的知识。
比如:语文、数学和英语等学科就是基础型课程的体现。
2.拓展型课程: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扩充学生的认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内容。具有一定开放性。
3.研究型课程: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强调以研究性学习的方式,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探究能力的提升。课程注重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究和解决问题,问题来源于学生需要或兴趣、或课题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