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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园园文言文
时间:2024-12-23 21:10:56
答案

1. 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文言文解析

原文:

宋太祖尝①弹雀⑩于后园,有群臣称⑨有急事请见,太祖亟②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③其故,对曰:“臣以④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⑤齿欲讼⑥我邪?”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官⑦书⑧之。”上既惧又说,赐金帛慰劳之。

注释:

①曾经;②立即;③追问;④认为;⑤把……放在怀里;⑥告状,诉讼;⑦古代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官;⑧写,写下。⑨声言;声称;⑩用弹弓打鸟

译文:

宋太祖有一次在后园里打鸟雀,有人说有急事求见。太祖急忙召见他,他所奏报的是寻常的事罢了。太祖大怒,责问(说有急事的)原因,(大臣)回答:“我以为(这些事)要比打鸟雀重要。”皇上更加恼怒用柱子上的斧子柄打他的嘴,打下两颗牙齿。他慢慢的拾起牙齿放在怀里。太祖骂道:“你把牙齿放在怀里是想(以此为证据)上诉我吗?”大臣回答道:“我不能控告陛下,(不过)自然有史官如实写下(这件事)。”太祖听了十分高兴,赐给他金银绵帛慰劳他。

2. 于园园中的历史资料

于园在瓜州步五里铺,富人于五所园也。非显者刺,则门钥不得e69da5e6ba90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39663461出。葆生叔同知瓜洲,携余往,主人处处款之。

园中无他奇,奇在磊石。前堂石坡高二丈,上植果子松数棵,缘坡植牡丹、芍药,人不得上,以实奇。后厅临大池,池中奇峰绝壑,陡上陡下,人走池底,仰视莲花反在天上,以空奇。卧房槛外,一壑旋下如螺蛳缠,以幽阴深邃奇。再后一水阁,长如艇子,跨小河,四围灌木蒙丛,禽乌啾唧,如深山茂林。坐其中,颓然碧窈。

瓜洲诸园亭,俱以假山显,胎千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至于园可无憾矣。

于园在瓜州停船的地方,地名叫五里铺,是名叫于五的富人所建筑的园林。不是有地位的人投下名帖,这座园子门上的钥匙是不会拿出来打开门锁开门迎客的。葆生的叔父在瓜洲任同知,带我前往于园,于园主人处处殷勤地招待我们。

这座园子里没有其他奇特的地方,奇就奇在用石块堆砌的假山。堂屋前面有用石块垒成的斜坡,斜坡高两丈,上面栽种了几棵果子松,沿坡栽种了牡丹、芍药,人不能够到上面去,这里因为没有空隙满满当当而奇特。后面的厅堂临近大池塘,池塘里有奇特的山峰和极陡峭的沟壑,直上直下,人们行走在池塘的底部,抬头仰望池塘中的莲花反而好像在天上,这里因为空旷而奇特。卧房的栏杆外面,有—条山沟盘旋而下,好像螺蛳回旋形贝壳,这里因为阴暗深远而奇特。再向后,有一座水阁,长长的,形状像小船。这座阁子横跨在小河上,阁子的四周,矮小的灌木覆盖丛生,鸟儿在这里叽叽喳喳,好像在深山密林之中,人们坐在阁子里,这里的境界给人舒坦、碧绿、幽深之感。

瓜洲的许多园林亭榭,都是凭借假山而有名声。这些假山在自然山石中怀胎,在堆砌山石的人手中孕育,在主人的精细构思中诞生,这样的假山石安置园林之中就不会使人不满意了。

3. 带“于“字的文言文”

①<;介>;介绍动作行为发生时间、处所,可译为“在”、“到”、“从”等。《子鱼论战》:“宋公子及楚人战~泓。”《出师表》:“受任~败军之际。”

②<;介>;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进学解》:“业精~勤,荒~嬉。”

③<;介>;介绍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对”、“向”等。《师说》:“~其身也,则耻师焉。”《捕蛇者说》:“余将告~莅事者。”

④<;介>;介绍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伶官传序》:“而智勇多困~所溺。”《廉颇蔺相如列传》:“臣诚恐见欺~王而负赵。”

⑤<;介>;介绍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劝学》:“冰,水为之,而寒~水。”

⑥<;词缀>;用在动词前,无义。《诗经?葛覃》:“黄鸟~飞。”【注】“于”和“於”二字是同义词。《诗经》《尚书》《周易》多用“于”,其他书多作“於”;有些书(如《左传》)“于”“於”并用,“于”常用于地名前,其余写作“於”。但是,古书中用作人名和语气词的“於”不能写作“于”,参看“於(wū)”。用作人名和词缀的“于”不能写作“於”。此外,其他场合两者可互换,汉字简化后都写作“于”。

望采纳~~

4. 于在文言文里的意思

【于】

(一)介词。

1.在,从,到

①乃设九宾礼于庭。(在)《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

③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前一个“于”:从)(《劝学》)

④从径道亡,归璧于赵。(到)《廉颇蔺相如列传》

2.“在……方面”“从……中”

①荆国有余地而不足于民。

②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悔。(《游褒禅山记》)

3.由于

①业精于勤、荒于嬉(《进学解》)

4.向,对,对于。

①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

②鲁肃闻刘表卒,言于孙权曰……(《赤壁之战》)

③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

5.被。

①君幸于赵王。《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6.与,跟,同。

①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

②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莫若遣腹心自结于东,以共济世业。《赤壁之战》

7.比。

①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

②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后一个“于”:比)(《劝学》)

【于是】

1.相当于“于+此”,在这时,在这种情况下,对此,从此,因此。例:

①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在这时)

②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捕蛇者说》)

③于是余有叹焉。(因此)(《游褒禅山记》)

④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从此)

2.连词,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代汉语“于是”相同。例:

①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③于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于齐。(《触龙说赵太后》)

【见……于】表示被动。

①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秋水》)

②今是溪独见辱于愚,何哉(《愚溪诗序》)

5. “于”在古文中有哪些意思

〈动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本义:超过)

2. 往;去 [go]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周南·桃夭》。毛传:“于,往也。”

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书·大诰》

3. 取 [take]

昼尔于茅,宵尔索陶。——《诗·豳风·七月》

4. 如;好像 [look]

《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易·系辞下》

5. 又如:于何(如何)

〈介词〉

1. 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意义相当于“在”、“到”或“在…方面(上、中)” [in, at, etc]

捐金于野。——《后汉书·列女传》

2. 又

成于机杼。

射于家圃。——宋· 欧阳修《归田录》

3. 又

葫芦置于地。

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于时冰皮始解,波色乍明。——明· 袁宏道《满井游记》

越长城之限,至于泰安。(于:介词,到。)—— 清· 姚鼐《登泰山记》

4. 又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1914年;于以(在何处);于兹(在此);于时(在此)

5. 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相当于“向”、“对”、“对于” [for, etc]

告之于帝。——《列子·汤问》

何有于我。——《论语》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唐· 韩愈《师说》

言于李愬。——《资治通鉴·唐纪》

语于富者。——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6. 又如:他做的事于人民有益

7. 表示动作、行为的所从,意义相当于“从”或“自”、“由” [from]。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8. 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相当于“被” [by]

不拘于时。——唐· 韩愈《师说》

苦于多疾。——宋· 苏轼《教战守》

伤于缚者。——清· 方苞《狱中杂记》

择于自然。——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9. 又如:我限于水平,未能对这篇文章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10. 引进比较对象,意思相当于“比” [than]

甚于妇人。——《战国策·赵策》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同于真。——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1. 又

同于幻。

近于自然。——蔡元培《图画》

12. 又如: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13. 表示把动作、行为加给对方,相当于“给” [to, etc]。如:荣誉归于教练

14. 表示相对的位置 [in]。如:垂直于肋板的脊柱

15. 姓

1. 词缀。嵌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不必译出

以至于寸。——《后汉书·列女传》

越于诸侯。——《国语·晋语》

2. 又

以免于难。

可以免于难。

3. “於”

4. 另见 yū

6. “于”在古文中是什么意思

一、介词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合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报任安书》)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

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棰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

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

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

“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

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二、连词 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

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三、助词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

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

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四、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

例: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 五、动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

本义:超过) (2) 往;去 [go]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周南·桃夭》。

毛传:“于,往。

7. 勾践栖于会稽文言文

是不是这个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

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

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执其手而与之谋。

遂使之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乏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大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

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沈金玉于江;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无乃即伤君王之所爱乎?与其杀是人也,宁其得此国也,其孰利乎?” 夫差将欲听,与之成。子胥谏曰:“不可!夫吴之与越也,仇雠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

有吴则无越,有越则无吴。将不可改于是矣!员闻之:陆人居陆,水人居水,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夫越国,吾攻而胜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

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灭之!失此利也,虽悔之,必无及已。”

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太宰嚭谏曰:“嚭闻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与之成而去之。

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寡人请更!”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送行者,迎来者;去民之所恶,补民之不足。

然后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北至于御儿,东至于鄞,西至于姑蔑,广运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归下也。

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

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

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官其子;其达士,絜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

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

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哺也,无不歠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不衣。

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国之父兄请曰:“昔者夫差耻吾君于诸侯之国,今越国亦节矣,请报之!”勾践辞曰:“昔者之战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

如寡人者,安与知耻?请姑无庸战!”父兄又请曰:“越四封之内,亲吾君也,犹父母也。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请复战!”勾践既许之,乃致其众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

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耻也,而患其众之不足也。今寡人将助天灭之。

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进旅退也。进则思赏,退则思刑;如此,则有常赏。

进不用命,退则 *** ;如此,则有常刑。” 果行,国人皆劝。

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妇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没,又郊败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勾践对曰:“昔天以越予吴,而吴不受命;今天以吴予越,越可以无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吾请达王甬、句东,吾与君为二君乎!”夫差对曰:“寡人礼先壹饭也矣。

君若不忘周室而为弊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

’寡人请死!余何面目以视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 遂灭吴。

译文 越王勾践退守会稽山后,就向全军发布号令说:“凡是我的父辈兄弟及和国君同姓的人,哪个能够协助我击退吴国的,我就同他共同管理越国的政事。”大夫文种向越王进谏说:“我听说过,商人在夏天就预先积蓄皮货,冬天就预先积蓄夏布,行旱路就预先准备好船只,行水路就预先准备好车辆,以备需要时用。

一个国家即使没有外患,然而有谋略的大臣及勇敢的将士不能不事先培养和选择。就如蓑衣斗笠这种雨具,到下雨时,是一定要用上它的。

现在您大王退守到会稽山之后,才来寻求有谋略的大臣,未免太晚了吧?”勾践回答说:“能听到大夫您的这番话,怎么能算晚呢?”说罢,就握着大夫文种的手,同他一起商量灭吴之事. 随后,越王就派文种到吴国去求和.越王勾践向百姓解释说:“我没有估计到自己力量的不足,去同强大的吴国结仇,以致使得我国广大百姓战死在原野上,这是我的过错,请允许我改正!”然后埋葬好战死的士兵的尸体,慰问负伤的士兵;对有丧事的人家,越王就亲自前去吊唁,有喜事的人家,又亲自前去庆贺;百姓有远出的,。

8. “于”在文言文中有什么意思 例句

“于”字在文言文中可以作1、动词。

a、意思是“往”或者“去”。如:“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诗·周南·桃夭》。b、意思“取”。

如:“昼尔于茅,宵尔索陶。”——《诗·豳风·七月》。

2、介词。a、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意义相当于“在”、“到”或“在…方面上”。

如:“捐金于野。”——《后汉书·列女传》。

b、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相当于“向”、“对”、“对于”等。如:“何有于我。”

——《论语》。c、表示引进比较对象,意思相当于“比”。

如:“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9. 于 在古文中的意思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于,於也。

象气之舒。”本义为叹词,音xū。

“于”的其他虚词义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读yú。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

介词“于”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现,西周以后,随着介词“於”的出现,“于”的一些用法逐渐被“於”所代替,魏晋以后,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于”就很少出现了。“于”的连词、助词和语气词的用法只出现在先秦汉语中,汉代以后逐渐消失了。

[编辑本段]康熙字典 【子集上】【二字部】 于 【唐韵】羽俱切【集韵】【韵会】【正韵】云俱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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