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由红色旗面和黄色五角星组成,象征革命和中国人民大团结。
五星红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他在1949年设计了该国旗。国旗中的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星呈黄色,表示中华民族为黄色人种。
五星红旗的图案有其特定的含义,大五角星与四颗小五角星的排列关系象征着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每颗小星各有一个尖角正对大星中心点,表示全体四个阶级对党的向心之意,受党的全面的领导。
关于国旗的由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原来被称为红地五星旗,是在1949年7月由曾联松设计的。在经过两次的精细筛选后,曾联松设计的红地五星旗最终被选中。然而,因为原方案的大五星中央镶有镰刀与锤子,一些人认为与苏联的国旗类似,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应拥有独特易识别的国旗图案,经过几番考虑后决定取出镰刀与锤子的图案,将设计改名为五星红旗。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中,第四点规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