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渡时期,收入的组成是受以下措施:在1990年以前被没收的利润转移税,并取消其与利润税,这是改革在1991年和1994年8月再次更换(现率百分之三十八),与增值税的低效营业税取代1993年7月,最初的百分之十八,单一税率,由1百分之九,1994年的最低水平,一些食品和药品引进后,其1998年2月调整增加这9级至11%,和18日至22%,取代1999年的18%独特的水平,前工资税对经济的替代全总与个人工资税平均工资为基础;扩大税基的大幅减少豁免的数目;在一些对uncheon券条例和1999年的税收优惠,在执行上的延误向战略投资者。税收改革,在1998年开始,改变了税收结构,间接税成为majoritary。在2000年的首要任务将是执行个人所得税,将包括所有的个人收入来源的支出'的一面。,在过渡期的头几年一些重大决策被带到制订公共开支策略。这些措施包括通过新成立的预算外资金和帐户的支出增加了路由;提高透明度,并自1993年以来,当这些特殊的预算外资金被纳入年度预算法内的责任;设立局和财政部的公债务局;控制支出1993-95冻结或批准现有的资源,其中一些具体节省工资和薪金,退休金,福利支出,福利支出,在补贴和转移支付和透明纳入大幅削减到政府预算。因此,在1990年至1998年,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支出的波动范围内高达32%至42%的保证金。支出结构表明在1999年上半年的0.2%在1992年迅速步伐自我维持的,通过不断的公共债务,公共债务增加的成本支出,达到6.25%的市场份额,占GDP的比重。透明的补助金从政府预算中的国有企业正在进行重组,并在经费筹措准通过直接贷款和利率补贴率在1992年至1996年的财政赤字窗口取消,使决策者评估实际规模的经济失衡,并实施了若干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