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首先是领陆,即国家的陆地面积,包括其上空和底土。领陆是国家领土的基础,决定了中国领土的地理范围和实际面积。
其次是领水,这包括内水和领海。内水指的是国家内陆水域,如河流、湖泊等,而领海则是从领陆基线算起,延伸至12海里范围内的海域。领水与国家领土的其它部分紧密相连,是国家行使主权的重要领域。
最后是领空,指的是国家领土上方的空气空间及其中的飞行物。领空是国家对其领土完全独立和主权的一部分,国家有权对其实行控制和防御。
除了上述三个基本部分,还有一些与领土相关的概念,如毗连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等。虽然这些区域在严格意义上不被视为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但沿海国可以对其及其资源行使主权权利,构成国家管辖范围的海域。
从历史角度看,领土的概念起源于古代部落的势力范围。随着部落的发展和阶级制度的形成,势力范围逐渐演变为现代意义上的领土。尽管早期的领土定义模糊,界限不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近几个世纪,领土的界限才逐渐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