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住址: 。
女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住址: 。
男、女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省__县民政局登记结婚。__年__月__日,婚生小孩 出生。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 与女方 离婚。
二、婚生小孩 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人民币__元,直至小孩年满18周岁止。小孩的日常医疗费用由女方负担,重大医疗费用由双方平摊。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房产:男方同意将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一套(省 市 区 小区 栋 单元 室)过户至女方名下,过户产生的税费由女方承担。房产原价人民币 元。
(二)机动车辆:男方同意将婚后购买的__牌小汽车(车牌号:____)过户至女方名下,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车辆补偿款人民币__万元。
(三)现金、存款:双方各自名下的现金、存款归各自所有。男方另补偿女方人民币__万元。
四、夫妻双方确认无共同债权债务。
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 市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